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大使馆签证处申请旅游签证须
来源:金阳光出国发表时间:2023年05月08日 15:13:07浏览量:
持申根签证者(只要签证上没有其他加注)有权前往所有“申根国家”:比利时、丹麦、德国、芬兰、法国、希腊、冰岛、意大利、卢森堡、荷兰、挪威、奥地利、葡萄牙、瑞典和西班牙。半年中最长逗留期为90天。
1.有关使馆和总领馆
受理签证申请的是主要旅行目的国(不一定是第一个入境的申根国家)的使领馆,德国驻外签证主管机构情况见第五条。
2.申请签证
持因私普通护照者按预约时间本人亲自到签证处申请签证。16岁以下和60岁以上的申请者可以书面形式全权委托信任的人递交申请。申请申根签证须先预约,而且只能通过电话(010)65321925于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:30至11:30及星期一至星期四下午13:30至16:30预约;
德国驻华大使馆签证处接待时间: